話說今天我和呂大爺買了早餐回家吃,呂大爺嗑完早餐後就坐在沙發上跟我聊天。
「我才不要咧!」在我說呂大爺可以交女朋友的時候,他這麼回答。
「幹嘛?你嫌棄人家啊?」我啃著我的鮮蝦堡。
「不是啊!雖然看到人家有女朋友會忌妒,可是我才不想交。」他癱在沙發上說著。
「也是啦,我也是會羨慕,不過有真的會很麻煩。」我將裝著漢堡的紙袋揉成一團塞進塑膠袋裡。
「對啊!又很花錢!」他哼哼。
「嗯啊,出去騎車要花油錢、逛街有時候又要買東西而且吃飯又不可能老是吃路邊攤。」我憤憤不平的將整包垃圾丟進大垃圾袋中,然後又道:「幹,我以後一定要找一個都吃路邊攤的!」
「哈哈哈,你在講什麼啊!」呂大爺大笑著。
「真的咩,約會都去吃魯肉飯就好。」我咬著吸管。
「結果女朋友一個月之後就要分手了。」呂大爺還沒笑夠。
「你這時候要很歹好不好。」我的嘴離開吸管,然後用台語說:「吃什麼餐廳啦!吃魯肉飯就好了啊!妳看三十塊就這麼大碗!」
「還要說,不吃是不是?不吃分手啦!」呂大爺用台語幫我補上。
「哈哈,這樣真的很靠北噎,為了這種事分手。」我也跟著大笑。
「對了,你說很大碗的時候還要拿出折價卡(註一)跟她說,吃魯肉飯可以折價吶!」呂大爺繼續補充。
「哈哈,超白爛的!」我跟呂大爺大笑不止。
靠北,其實也是因為沒女朋友才在這邊這樣說啦,有女朋友還管價錢什麼的?
是說,如果老是講求氣氛要去吃什麼兩三百一餐的東西,我看還是單身比較消遙自在。(攤手)
反正啊,我就是沒錢,跟朋友們白癡過還比較愉快!
註一:學校發的聯名卡,說是有一家阿婆小吃店可以折價,吃魯肉飯可以折價喔!酷齁?
- Feb 25 Mon 2008 16:58
分手的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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